因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4项违法行为,银盛支付收千万元巨额罚单,时任董事长也被罚近4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银盛支付”)存在四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对此,人行深圳市中支对银盛支付作出罚款人民币2245万元的处罚决定,时任银盛支付董事长陈敏,因对该司四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亦被罚款44.9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银盛支付注册于深圳,是银盛集团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2011年获中国人民银行首批颁发的全国业务范围的《支付业务许可证》,2016年成功续展支付牌照,允许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7项行为之一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开年至今,已有多家金融机构收到了反洗钱罚单。同样被罚千万元级别的还有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今年2月份,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等四项原因,该司被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罚款1004万元。
近年来,监管部门针对金融机构开出的反洗钱罚单层出不穷。去年11月,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反洗钱报告2020 》显示,2020年共对614家义务机构开展反洗钱执法检查,其中87%为法人机构,依法处罚反洗钱违规机构537家,罚款金额5.26亿元,处罚违规个人1000人,罚款金额24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