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奖励300元!寻乌防溺水举报有奖~

时间:2023-04-21 06:05:51来源:寻乌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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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

防溺水!防溺水!

4月15日,寻乌出台防溺水举报奖励公告

举报线索经公安部门查证认定属实的 给予第一举报人 一次性奖励300元! 为进一步织牢织密防范学生溺水安全网,健全完善乡村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联防联控的防溺水工作格局,最大限度防范学生溺水风险,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决定对中小学生违反防溺水“六不准”规定之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电话110 二、举报范围发现中小学生有以下行为,请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报警: (一)私自或擅自结伴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的。 (二)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烧烤、游泳、划竹排、钓鱼、抓鱼、摸田螺等情况的。 (三)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的。 三、奖励标准举报线索经公安部门查证认定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300元的现金奖励。多人同时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县教科体局根据公安部门出警记录(或相关佐证)在10日内将奖金通过转账或现场领取方式发放给举报人。 四、相关要求(一)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能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政府、学校正常工作。 (二)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接举报后,由公安部门出警核实,对违反“六不准” 规定私自下水的中小学生(含幼儿)及监护人进行警示训诫,并由当地乡(镇)、村(居)委会督促监护人在当地水域进行义务巡河(库)2 日(4 次)。 (四)严禁借举报之名虚报冒领奖金或故意下河游泳套取奖励,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至全县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结束之日止。联系方式:寻乌县校安委办公室,电话:2831032。 特此公告 寻乌县安委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3年4月15日

大家一起来参与吧!


(资料图片)

预防溺水,呵护生命!

01

哪些地方容易发生溺水?

一般发生溺水的地点通常在:游泳池、水库、水坑、池塘、河流、溪边、海边等场所。每年夏天都有游泳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在溺水者当中,有的是不会游泳的人,也有的是一些会游泳、水性好的人。

02

野外水域为什么危险?

03

牢记防溺水措施”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擅自下水施救。

04

“监护”就是最好的保护

05

如何辨别溺水者?

溺水者的营救黄金时间是事发30秒。如能及时发现溺水迹象,生命或可挽回!如何辨别溺水者?牢记这7种迹象。

1. 溺水者的嘴会没入水中再浮出水面,没有时间呼救。

2.溺水者手臂可能前伸,但无法划水向救援者移动。

3. 溺水者在水中是直立的,挣扎20-60秒之后下沉。

4.溺水者眼神呆滞,无法专注或闭上眼睛。

5.溺水者的头可能前倾,头在水中,嘴巴在水面。

6.看起来不像溺水,只是在发呆,但如果对询问没有反应,就需要立即施出援手。

7.小孩子戏水会发出很多声音,一旦安静无声要警醒。

06

遇人溺水怎么急救?

最好的挽救就是

预 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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