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托业协会近日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四季度末,全行业信托资产规模余额20.55万亿元,比2020年末20.49万亿元增加600亿元,同比增长0.29%。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周小明认为,信托业下行态势已经企稳,业务结构发生显著变化,新发展格局正在形成。
管理财产信托超5.5万亿元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在信托财产来源方面,2018年至2021年间持续呈现“一降两升”趋势,即单一资金信托规模和占比大幅下降,集合资金信托规模和占比稳定提升,管理财产信托规模和占比则大幅上升。
数据显示,2021年底,单一资金信托规模降至4.42万亿元,比2020年末压降1.72万亿元,降幅达28.00%;占比降至21.49%,比上年末下降8.45个百分点,规模与占比的年度降幅均为近年来最大。
与2017年末12.00万亿元规模和45.73%占比相比,单一资金信托四年间规模总计下降了63.20%,占比总计下降了24.24个百分点,到2021年底规模和占比在三大信托来源中均已从2017年位居第一降至排名末位。
集合资金信托则成为本轮调整以来稳定信托业发展的主导力量。2021年底,集合资金信托规模增至10.59万亿元,比2020年末增长4.10%;占比提升到51.53%,比2020年末上升1.89个百分点。与2017年末相比,集合资金信托四年间规模总计增长了6.91%,占比总计提升了13.79个百分点。
除集合信托外,管理财产信托也快速增长。2021年末,管理财产信托规模增至5.54万亿元,比2020年末增加了1.36万亿元,增幅高达32.53%;占比进一步提升到26.98%,比2020年末上升6.56个百分点,规模与占比增幅均为近年来最大。
有分析指出,管理财产信托成为本轮调整以来稳定信托业发展的新生力量。
融资信托压降1.28万亿元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披露数据,2021年信托业主动管理规模继续稳步增长。截至2021年底,主动管理信托(包括融资类与投资类)规模增至12.08万亿元,比2020年末增长6.91%;占比提升到58.80%,比2020年末上升了3.64个百分点。
与2017年末10.60万亿元规模和40.38%占比相比,主动管理信托四年间规模总计增长了14.00%,其占比总计提升了18.42个百分点,已经成为信托业的主导业务。
在主动管理业务占比上升的同时,其内部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融资类信托加速下降,投资类信托快速增长。
2021年底,融资类信托规模降至3.58万亿元,比2020年末压缩了1.28万亿元,降幅高达26.28%;其占比降至17.43%,比2020年末下降了6.28个百分点,规模与占比的年度降幅均为近年来最大。与2019年峰值相比,2020与2021两年间融资类信托规模总计压降了2.25万亿元,降幅总计达38.60%,占比总计回落了9.57个百分点。融资类信托已不再是主动管理信托的主导产品。
与此同时,2021年底,投资类信托规模则增至8.50万亿元,比2020年末增加了2.06万亿元,增幅高达31.92%;其占比则增至41.38%,比2020年末上升了9.92个百分点,规模与占比的年度增幅均为近年来最大。
与2017年末6.17万亿元规模和23.51%占比相比,投资类信托四年间规模总计增加了2.33万亿元,增幅总计达37.80%,占比总计提升了17.87个百分点,已经成为主动管理信托最主要的产品形式。
近年来,事务管理类信托继续平稳下滑。2021年底,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降至8.47万亿元,与2020年末相比下降7.85%;占比进一步降至41.20%,比上年末下降了3.64个百分点。与2017年数字相比,事务管理类信托四年间规模总计下降了45.89%,占比总计下降了18.42个百分点。有分析指出,事务管理类信托内部结构也在发生重大变化,通道信托驱动的事务管理类信托快速下降,服务信托驱动的事务管理类信托则快速增长。
新格局正在形成
周小明认为,经过四年的调整,信托业新旧发展动能的转换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对均衡的临界点,即新业务的增长规模已经可以兜住旧业务的压降规模,新业务的增速已呈现出高于旧业务降速的趋势。2021年度信托资产规模的止跌回升、经营业绩的企稳回升在很大程度上也印证了这个临界点已经显现,它意味着信托业本轮调整或将已经见底,从而成为信托业新发展阶段的一个起始点。
周小明认为,经过四年艰难的业务调整和转型探索,信托业新格局方向已经日益明晰,奠定信托业新格局的基础来自三个方面:
首先是信托的制度价值,它指明了信托业新格局的功能定位。周小明认为,我国《信托法》虽然颁布实施20多年,但社会对于信托制度的价值认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信托制度以其独特的法律构造在社会财富管理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创新价值,内含丰富而灵活的经济管理、金融服务和社会治理等功能。信托业作为践行信托制度、发挥信托价值的核心主体,在2008年至2017年的高速发展阶段,立足于当时的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主要发掘了信托制度的私募投行功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于融资的需求。如今市场和政策环境均已发生根本变化,未来信托的私募投行功能将逐渐淡化,信托的资产管理功能、财富管理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将登上历史舞台,成为信托业新格局下的主导功能,而这些功能无一不是内生于信托的制度价值之内。
其次是信托的监管政策,它指明了信托业新格局的业务方向。周小明表示,契合信托业新格局下的功能定位,信托业监管“新政”也日渐明朗。本轮调整以来,监管部门通过监管会议、领导讲话、窗口指导等多种方式,指明了信托业转型方向。这些“新政”有效发挥了业务转型的引导作用,在此基础上,更加具有确定性的“新规”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之中。可以说,新格局下信托业务的发展方向渐明,监管框架已基本形成,监管细则也将陆续推出。
最后是信托的市场需求,它指明了新格局的良好前景。周小明认为,信托业新格局下的功能和业务有着深厚的市场基础。我国已经步入中高收入阶段,社会财富的规模和增长速度在全球名列前茅,同时我国也正步入老龄化时代和大规模财富代际传承时代和共同富裕国策实施时代,由此催生了巨大的资产管理需求、综合化的财富管理需求以及公益慈善等社会服务需求,而这些需求的满足均离不开信托这一良好的管理工具和服务工具,信托业新格局前景看好。本轮调整以来的四年探索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虽然原有的融资类信托和通道信托日渐萎缩,但各种策略驱动、满足多样化资产管理需求的投资类信托得到了充分发展,以资产证券化信托、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为代表的服务信托更是快速发展,而员工利益信托、破产重整信托、涉众资金管理信托、特殊需要信托等其他类型的服务信托以及慈善信托也显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