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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昌威 通讯员 张晓明
为更好地推进青岛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标准化、智能化建设,规范服务标准,保障伤病职工权益,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起草的《劳动能力鉴定智能化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由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于6月6日起正式实施,这是针对劳动能力鉴定智能化服务工作的全国首个地方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是职工享受相关社保待遇的重要依据,也是加强社保基金规范管理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范化和风险防控的有关要求,青岛市人社部门从“数字化转型”入手,在全国首创劳动能力鉴定智能化服务模式,打造出“阳光、便捷、规范、高效”的鉴定服务品牌。同时,通过社会保障系统内部资源整合、外联单位信息共享、数据安全保障等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了劳动能力鉴定领域风险防控水平。
《劳动能力鉴定智能化服务规范》共8章,规范了劳动能力智能化鉴定的服务内容、服务平台、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等内容。该标准的制定秉承流程再造、硬件提升和机制创新的理念,通过搭建智能化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平台,实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现场鉴定、结论邮寄查询打印、专家库管理考核等全流程网络化、智能化。鉴定现场通过人脸识别验证身份、分科室智能队列管理,鉴定专家“云”分配等方式,提升了风险防控能力;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辅助专家,实现鉴定意见“当场定、集体定、一次定”,缩短了办事时限,提高了鉴定效率,为鉴定职工提供更加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的服务,保障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劳动能力鉴定智能化服务规范》的制定,将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智能化服务模式上升为地方标准进行规范,填补了国内标准空白,为全国劳动能力鉴定领域智能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了“青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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