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澄星 公告编号:临202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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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事项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28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时公告《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5月10日披露了《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事项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临2023-027)。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并会同年报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问询函》所提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目前尚需对相关问题进行补充与完善,公司将加紧推进对《问询函》回复工作,预计将于2023年5月23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回复并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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