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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9日,华夏基金关于华夏聚恒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内容显示,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聚恒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华夏聚恒优选三个月持有混 合(FOF)”,A类基金份额代码:016221,C类基金份额代码:016222,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2023年2月14日为本基金最后认购日,自2023年2月15日起本基金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6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
招募书显示,该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主动的资产配置、基金优选,力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单只基金的比例不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20-70%,其中混合型基金是指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以上,或者根据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披露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6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QDII基金及香港互认基金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每个交易日日终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4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