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破解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难题,用“数据跑路”减少“患者跑腿”,有利于进一步构建高效能医保治理体系,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力高品质健康生活。
近日,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及时调整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难题。这种用“数据跑路”减少“患者跑腿”的治理升级举措,值得期待。
有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为24.67万家,总体基本实现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直接报销包括门诊费在内的医疗费用。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们对跨省异地就医的需要日益增长。《通知》明确,到2025年年底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翻一番,基本实现线上线下(32.62 -2.36%,诊股)医保报销跨省通办。另外,两部门同步印发的《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也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些文件旨在进一步构建高效能医保治理体系,并将在异地就医备案、管理服务等方面,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力高品质健康生活。
根据既往经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只有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四种人员。《通知》扩大了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的人群,并将其细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长期在参保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另一类则是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在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也被明确包含在备案人员内。这表明,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已几乎扩围至每一名有外出就医需求的参保人,对破解群众异地就医堵点、难点具有重要意义。
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流程包括三个主要步骤:备案、选择定点医院、持码或卡就医。在跨省异地就医前,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办理备案手续,比以往更加便捷。在备案后,除参保地要求选择指定级别的医药机构外,参保人员可在跨省联网机构直接结算门诊就医、购药和住院费用。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参保人员出示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有权享受直接结算服务。通过建立就医地与参保地协同处理问题机制,提高地区间问题协同处置效率,能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跨省就医业务,让群众办事办得简单,就医结算结得明白。
不过,在看到医保治理体系进步的同时,也不应忽视其潜在挑战。其一,异地就医人员中不乏老年人群体,适老化服务不可或缺。例如,有的老年人不熟悉线上备案流程,有关部门应精细测算线下办理窗口数量以满足服务需求,宣传讲解工作也要及时跟进。其二,规定急诊病人无需备案即可异地直接结算,这是人性化的操作方式。但这样做也有可能诱发非急诊需求但未备案人员故意挤占急诊资源,因此需要有事后补备案手续鉴别其真实性。其三,对异地转诊人员而言,异地就医不仅降低了报销比例,还会产生路费、住宿费等额外费用,可能让困难群众难以承受,对他们可有适当关照政策。
接下来,要在政策实践中逐步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具体做法。例如,在提升医保信息化、标准化支撑力度的基础上,增加适老化服务供给,普及异地就医和结算流程,帮助老年人线上办理。又如,各级医保部门应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明晰、流程统一的跨省异地就医业务协同治理体系,针对特殊群体尤其是困难群众出台更加友好的异地就医方案,从而减轻其经济负担。再如,应完善各级医保部门的业务管理、基金管理和信息管理职能,落实参保地和就医地监管责任,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作为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的重点内容,提升新发展阶段的医保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