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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家庭保护”新模式 促“案结事了家和”
原标题:探索“家庭保护”新模式 促“案结事了家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陈伟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陈伟红
近年来,随着婚姻家庭观念不断变迁,离婚案件大量涌现,抚养探望问题成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热点、难点。司法实践发现,部分家长缺乏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视角处理问题,未成年子女利益“虚位化”“工具化”现象凸显。
为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充分发挥家事审判修复家庭关系、治愈情感的作用,北京法院少年法庭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将依法实质性化解纠纷作为目标,把未成年人刑事社会调查制度的成功经验创造性地运用到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在抚养探望类家事案件中引入专业司法社工力量,协助法院全面了解案情,参与案件调解,回访考察生效裁判文书履行,并建立起贯穿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的“全链条”工作机制。诉前,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在立案前端委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社会观护工作,并积极参与矛盾化解,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诉中,委托社工机构全面调查涉诉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个人意愿和监护人的监护能力等,协助法院最大限度查明案件事实,并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推动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精准落实;诉后,开展延伸观护,对涉诉未成年人持续跟踪保护,对出现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主动进行干预,最大限度防止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为推进该项工作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开展涉未成年人民事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工作的指引(试行)》,对社会调查、观护工作主旨、程序设置、社会调查、观护员资质和保密义务、社会调查、观护报告效力等作出全面规范。
社会调查、观护工作有效促进了家事纠纷实质性化解,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少年法庭践行少年司法理念现代化的生动实践。截至目前,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已在260余件疑难复杂、矛盾激化的家事案件中开展该项工作,调撤率为78.1%;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50余件案件中开展该项工作,服判息诉率高达90%。该项工作也帮助多个家庭修复情感创伤,让多年没有相见的父母子女重聚,并协助多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开始新的生活。相关经验被《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吸收采纳,并被列入北京市2021年未成年人保护40个重点项目、2022年青年工作50个实事项目。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港湾,是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最持久、最深沉的力量。少年法庭法官要继续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尽全力做好家庭领域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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