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首只退市股定了,2.4万户股东或将无眠。
3月22日晚间,*ST新亿(1.03 停牌,诊股)公告称,因公司存在2018年度和2019年度虚增营业收入等情况,导致2018年至2020年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相关退市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将于3月30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
*ST新亿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成为年内首只退市股
3月22日晚间,*ST新亿发布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公告。公告称,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号)认定的事实,*ST新亿存在2018年度和2019年度虚增营业收入等情况。扣除虚增营业收入后,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实际营业收入均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ST新亿上述财务造假行为导致公司2018至2020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原《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应当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经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ST新亿股票上市。
根据规定,自上交所公告此决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上交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这也就意味着,*ST新亿将成为年内首只退市股。
*ST新亿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ST新亿表示,将尽快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ST新亿股吧“炸锅”
2.4万户股东无眠!
消息一出,*ST新亿股吧“炸锅”了。有人表示,“今晚是不是很多人睡不着觉了。”“200万全仓这个股,还有救吗?”“凉凉了,退市新亿,赶紧跑吧!”还有股民已经开始心理按摩了。
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股仍有2.4万户股东。
目前,*ST新亿最新股价为1.03元/股,总市值15亿元。
*ST新亿涉嫌财务造假
两年大幅虚增利润超8000万
3月3日,*ST新亿公告称,上交所已对其发出拟终止*ST新亿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后续将在规定时间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同时上交所指出,*ST新亿2018年度至2020年度的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所原《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公司未发布申请停牌的公告,本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6条规定,对*ST新亿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公司股票自2022年3月3日开始停牌。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ST新亿还披露了证监会对其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ST新亿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等问题,财务造假手段恶劣,且涉及数额较大。
经查明,*ST新亿虚增2018年营业收入1338.54万元、利润总额129.11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00%、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24%;虚增2019年度营业收入572.36万元、营业外收入7590万元、利润总额7924.82万元,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55.13%、253.78%。
追溯调整后,*ST新亿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2019年由盈转亏,*ST新亿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此外,ST新亿对风险事项、重大事项未能及时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会指出,*ST新亿时任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黄伟,是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勇作为*ST新亿时任监事、子公司亿源汇金法定代表人,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同时,*ST新亿实际控制人黄伟通过多种手段组织、授意指使*ST新亿实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行为已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情形。
因此,决定对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的罚款;对黄伟给予警告,并处以1200万元的罚款。对李勇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同时,黄伟、李勇均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月14日,*ST新亿曾收到新疆证监局《立案告知书》,塔城公安局告知新疆证监局,对于其移送的*ST新亿及实控人黄伟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一案,塔城公安局认为,符合立案标准,现已立案侦查。
*ST新亿劣迹斑斑
曾多次拉响退市警报
其实,曾被称为“A股停牌王”的*ST新亿,退市早有预兆,曾多次拉响退市警报。据了解,*ST新亿曾18次发布公告提示称,公司存在由于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对于*ST新亿种种劣迹,监管也高度重视,曾数十次对其下发监管工作函。近期的问询函大多针对业绩报告、信披工作等,要求其高度重视公司2021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做好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尽快聘请年审会计师,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完成审计报告,按期对外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据了解,*ST新亿的前身为贵州国创能源,不过公司几经辗转曾多次更名。2014年12月,新疆万源稀金(后更名为万源汇金)接盘,黄伟成为公司实控人。2015年7月1日,公司名称变更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证券简称变更为*ST新亿。
但在一次次的资本运作下,*ST新亿却不断走向深渊。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开拓精细化工和零工经济两个业务领域,相关控股子公司均已完成设立工作。不过,*ST新亿表示,上述业务的开拓未来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如若子公司未能及时应对相关风险,可能会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投资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ST新亿的股东注意了,我国现行制度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利提供了诸多维权途径。
一是,股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维护股东权利。公司存在虚假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投资者因此遭受损失的,可以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民事救济或赔偿。
二是,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发生纠纷的,可以向投资者保护机构申请调解;或者在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
三是,即使终止上市后,公司股东仍然可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被终止上市后,尽管其股票不在上交所市场交易,但其资产、负债、经营、盈亏等情况并不因此而改变。根据《公司法》规定,终止上市后公司股东仍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投票权等股东权利,股东享有的权利不会改变。终止上市后,公司股东仍可以按规定进行股份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