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7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

时间:2022-05-13 14:26:20来源:千龙网

中国人民银行微信公众号消息,人民银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现金的,人民银行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法定地位。

2022年第一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7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2000元至4万元人民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停车场、保险公司、医疗机构等。

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提升服务、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关键词: 拒收现金 人民银行 保险公司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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