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税收的管理,现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能够为纳税人提供全电发票的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那么这个全电发票究竟是什么?和传统的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相比,有哪些不同?
全电发票是什么意思?
全电发票是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简称,也就是实现了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2021年1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和上海市,开展了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
2022年6月21日,又在北京市、深圳市、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不含青岛市)这五个地区开始试点实行。
这五个地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
相较于之前的传统纸质发票及电子发票,全电发票有以下优点:
【1】发票信息全面数字化,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2】发票版式全面简化,重新设计了票面要素,简化购买方、销售方信息,仅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联次全面简化,全票无联次;彻底取消了收款人和复核人栏,会计无需纠结。
【3】开票流程全面简化,开票零前置,无需税控设备即可开票,无需票种票量核定即可开票,一个企业确定开票总额度即可开票,且开票额度可动态调整。有网络就可以开票,登录网页、客户端或者手机APP即可开票。
【4】电子发票重复入账报销问题彻底解决,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标记发票入账标识,避免重复入账。
【5】实现发票自动交付,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6】红字发票处理流程简化,发票未入账时可直接全额红冲,发票已入账时销售方和购买方均可提出红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