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作出新部署,强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以有效投资促进基础设施现代化既是着眼长远、兼顾当前的重要举措,也是统筹安全与发展的现实需要,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国基础设施整体水平实现跨越式提升,但人均基础设施资本存量仍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且城乡、区域间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同时,基础设施结构不尽合理、功能有待提升,在支撑产业转型、提升城市生活品质、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现代化基础设施更注重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和安全可靠,其有效投资具有扩大需求、优化供给的双重作用,有利于保障国家安全。为更好加强跨周期调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应在布局投向、项目保障、资金配套、综合效益方面更加注重投资效能和可持续性。
规划先行,谋定而后动,必须加强系统谋划、整体协同,持续优化布局和投向。与传统“铁公基”相比,现代化基础设施要更好兼顾民生、发展和安全,优化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现代化基础设施应与重大战略、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民生和生态需求联动规划,聚焦网络型基础设施、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及国家安全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其中,交通、能源、水利等网络型基础设施,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着力提升网络效益;信息、科技、物流等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则重点提升竞争力,并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和关键科技领域安全。应立足长远,锚定堵点和薄弱环节,精准补短板、增后劲,更好释放投资潜力和带动力。
抓住重点项目这个“牛鼻子”,必须强化项目储备和要素保障,适度超前开展投资。各地可围绕重大战略和规划,统筹推进传统和新型、存量和增量、城市与农村等不同领域基础设施,加强项目策划、论证和储备质量。转变“重建设、轻管理”观念,提升科学谋划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水平,通盘考虑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的全链条成本及效益。对列入规划、条件具备的项目,按“要素跟着项目走”要求,强化土地、用能、环评等支撑保障,推动项目适度超前建设。扎实做好市政配套等准备工作,协调保障用工和原材料供应,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落实资金配套是关键,必须发挥中央和地方、国有和社会资本多轮驱动作用和资金合力。目前,专项债靠前发力对稳增长起了积极作用,但仅靠地方财力、专项债难以满足基建的资金需求。基建项目普遍存在公益性强、投资周期长等特点,应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和投资回报机制,拓宽长期资金渠道,吸引国企、民企等主体协同投入。对公益性强的项目,加大中央与地方财政资金和国债、一般债投入;对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加快专项债发行和使用。同时,适当放宽市场进入、探索合理回报机制,调动民企投资积极性,规范开展相关特许经营模式。除增量投资外,支持以资产证券化、不动产投资信托(REITs)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聚焦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效益,必须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不留风险隐患,不搞“大水漫灌”。要精准有序实施一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项目,坚持精准有效投资导向,立足于项目全生命周期提升综合效益,与不同投融资模式形成有机匹配,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安全效益的动态平衡,更好发挥乘数和协同效应。同时,把握好超前建设的“度”,按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注重中长期财政可承受能力,不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压实相关方风险防控主体责任,遏制违法违规举债,加强项目举债、建设、运营全过程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