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报表的重分类。
2、调表不调账,即不调整明细帐和总帐,只调整报表科目余额,具体说来,它根据会计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而非总账余额(净值)而定,当资产类往来会计科目期末出现贷方余额时,这时不再是债权而是一种债务,应重新分类到负债类科目;反之,当负债类往来科目期末出现借方余额时,这时不再是一种债务而是一种债权,应重新分类到资产类科目中去。
3、比如,应收账款某一明细科目期末出现贷方余额,这时应将它重分类到预收账款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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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理,应付账款某一明细科目期末出现借方余额,这时应将它重分类到预付账款当中。
5、扩展资料必要性在会计账户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中,有时会出现账户的总账或明细账的余额为负数的情况。
6、比如在利润表(亦即损益表)的税前利润,或者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
7、这些项目的余额为负数时,作为会计师,可以以红字记账,即“财政赤字”;也可以颠倒借贷记录。
8、但是,有些账户的余额不能为负数,这样这些账户的余额(无论是总账还是明细账)出现负数,就应当作相应的调整。
9、“应收账款”和“其它应收款”在2006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中,“应收账款”和“其它应收款”都成为二级账户,其所属的一级账户为“应收款项”。
10、本例题中“应收账款”的乙公司余额、“其它应收款”的丙公司余额为负数,不符合相关准则规定。
11、“应付账款”和“其它应付款”在新《会计准则》中,“应付账款”和“其它应付款”也降为二级账户,属于“应付款项”这一一级账户。
12、本例题中“应付账款”的乙公司余额、“其它应付款”的“乙公司”余额为负数,不符合相关准则规定。
13、“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在新《会计准则》中,“预收账款”为一级科目“应付款项”的二级科目;“预付账款”为一级科目“应收款项”的二级科目。
14、本例题中“预付账款”的乙公司余额、“预收账款”的丙公司余额为负数,不符合相关准则规定。
15、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分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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