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于3月1日起执行,截至2月25日,已有江苏、广东、陕西、甘肃、上海湖南等地发布相关落地政策和公告。
(相关资料图)
甘肃
2月25日,甘肃省医保局发布关于执行2022年药品目录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分类结果的通知。通知明确为提升谈判药品(竞价药品)供应保障水平,甘肃省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竞价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
2022年药品目录中363种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纳入单独支付管理147种,按照常规乙类管理216种。经组织专家论证,此次新增的108种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纳入单独支付管理39种,按照常规乙类管理69种。
要求各地要督导辖区内各谈判药品定点医药机构“应采尽采、应配尽配”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确保辖区内新增的108种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配备全覆盖。至2023年底,实现每个县(区)至少有一家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供应保障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
内蒙古自治区
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发出《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
该《通知》明确,国家谈判药品要在2023年2月底前在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确保药品供应。各统筹地区要在2023年2月底之前,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做好目录对照工作,确保按时执行新的药品目录。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自治区“双通道”管理(含竞价药品通用名下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品种)。国家《2022年药品目录》及自治区新增门诊特殊用药、“双通道”管理药品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各地要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中心建设应用,实现“双通道”处方流转电子化。
湖南
2月24日,湖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
《2022年药品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另外,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国家在2021年版目录基础上新增和调出了部分药品,部分药品的名称和限定支付范围进行了规范和修订。协议期内如有与谈判药品同通用名的药品上市,其挂网价格不得高于谈判确定的同规格医保支付标准。
谈判新增的“协议期内药品部分”药品(含竞价药品)全部纳入湖南省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管理范围,按现行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待遇政策执行。
江西
2月24日,江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
对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竞价)新增108个药品进行分类管理,其中8个药品纳入双通道A类管理;16个药品纳入双通道B类管理;84个药品按C类管理,不纳入江西省双通道管理范围。对2022年国家医保转为常规准入部分的20个原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调整分类,其中4个罕见病用药保留原双通道分类管理政策,剩余16个退出江西省双通道管理。
上海
2月23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医保目录新增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新增医保谈判(含竞价药品)、新增医保目录药品于2023年2月7日由“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向医院推送药品信息,2023年2月10日生效。
广东
2月23日,广东省医保局公布2023年“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明确广东省2023版医保药品目录,共收载药品6294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中药饮片1655种,医院制剂1672种。
广东省2023年版“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共399个,比2022年版增加了108个,主要包含《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版)》中所有协议期内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纳入广东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的原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转乙类管理的药品。
江苏
2月23日,江苏发布《关于公示2022年国家新增谈判药纳入我省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信息的公告》,此次公示的药品包括:新增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33个;新增双通道药品73个;调出单独支付但保留双通道管理的药品11个。
江苏目前正在公示新增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93个,调出单独支付保留双通道管理药品11个。
新疆
2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保局发布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挂网方面,自治区、兵团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在2023年2月底前将谈判药品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谈判药品的挂网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参与目录准入竞价的企业,在支付标准有效期内,其竞价药品挂网价格不高于参与竞价时的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