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贷款和抵押贷款分别是什么?
“质押借款是指把本人的动产与财产权利交给贷款机构,等还完贷款后才可以拿回来。质押的物品一般是有价证券,如企业的单位定期存款存单、个人的银行存单等票据。质押后,你质押的物品归属权已经转移到贷款机构里了,还清贷款后才能归属自己。”
“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
质押贷款和抵押贷款有什么区别?
1、提供的担保物品不同
抵押的担保物通常为不动产,比如房产土地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比如自己的存款单、所购买的债券等。
2、占管形态不同
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3、留置效力不同
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处置权不同
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上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而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