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法院执行人员给131户村民分发土地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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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肃宁法院执结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将执行到位的160万元执行款交付到131户村民的手中。
3年前,肃宁的王某承包了肃宁县河北留善寺镇131户村民约400亩土地用于发展养殖业。王某与131户村民约定了租金,但一直未向村民支付。见始终拿不到租金,今年,一些村民先后将王某起诉。
肃宁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向村民支付租金,但王某并未履行法院的判决义务。部分村民向肃宁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孙华接手案件后发现,王某因涉嫌其他犯罪行为已被判刑入狱。王某名下的财产只剩养殖场中的26个大棚、一栋办公楼及一个车间。
考虑到变卖这些资产难以支付131户村民的土地租金,执行法官认为积极寻找有意向搞养殖的投资方是最佳选择。于是,肃宁法院积极与肃宁县河北留善寺镇政府沟通,多方寻找投资方。
通过法官多方努力,终于有人愿意接手王某的养殖场。新的投资方与王某办理好交接手续后,积极与131户村民进行洽谈。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新的投资方支付了王某拖欠131户村民3年的土地租金。
8月27日是个星期日,肃宁法院副院长王鹏、执行局全体执行人员放弃休息时间,来到河北留善寺镇某村,现场将土地租金交付到131户村民手中。至此,这起涉及131户村民土地租金的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肃宁法院的高效执行赢得了当地老百姓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感谢法院的执行人员,是你们不辞辛苦的工作,给我们解决了难题。”一位领到租金的村民激动地说。
(通讯员 于晓晴 宋浩宁 记者 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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