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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1月23日讯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坚决遏制网络暴力行为,切实保障公民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近日,嘉祥县公安局仲山派出所协同网安大队依法查处一起在微信群内公然辱骂他人的违法行为。
经查,违法行为人高某因对物业工作人员催收物业费不满,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多次对物业工作人员薛某某进行言语侮辱,发布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嘉祥县公安局已依法对高某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情绪垃圾桶”,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同样受法律约束。因琐事在公共网络群组中辱骂他人,不仅破坏邻里和谐,更可能构成违法。请广大居民理性表达诉求,文明沟通交流,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和社区环境。(鲁网记者)
责任编辑:王利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