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生鲜灯”误导消费者

时间:2023-08-13 09:41:06来源:太原晚报

无论是农贸市场,还是连锁超市,在肉类摊点前,大家第一眼看到的总是一盏盏红色吊灯。在这些红色吊灯照射下,肉案上的鲜肉仿佛蒙上了一层“滤镜”,显得格外红润鲜嫩。这种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让食品看起来更“新鲜”的灯具在业内被称作“生鲜灯”,近年来在各大超市、生鲜市场上运用相当普遍。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禁止类似“生鲜灯”的使用。那么,我市市场对此有何反应呢,记者日前就此进行了实地采访。


(相关资料图)

“生鲜灯”属标配

在我市一家大型连锁超市鲜肉销售柜台前,记者看到,几乎每隔米,就安了一盏“生鲜灯”。吊灯距离下方存放鲜肉的柜台大约有1米多。在红色灯光下,等待出售的红肉部分色泽艳丽,而白肉部分也带了淡淡粉色,不再是一团惨白。

除了超市,记者在农贸市场、连锁肉铺,甚至是个人小摊点上,都发现有这种“生鲜灯”。而在我市一家肉类批发市场内,几十家连在一起的猪肉档口,无一例外地打着红光。远远望去,整个市场都散发着红色的光芒。“用红灯照过,肉就好看了嘛!”一位摊主直言不讳,“只要卖肉的地方,到处都是这种灯,可以说,如今这种灯已经成了标配。”

“我们用这种红灯已经有好多年了。”在一家连锁肉铺内,店主告诉记者,“这种‘生鲜灯’兴起也没几年。原先,我们都是用普通白炽灯照明,后来发现有的店开始用这种灯,效果还不错,慢慢就都用上了。”

记者看到,当“生鲜灯”打开时,肉案上的鲜肉色泽鲜艳明亮,但等把灯光关闭后,鲜肉的颜色马上从嫩红色变成了难看的红褐色,让人一下子没了食欲。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如今“生鲜灯”的使用已经不再限于鲜肉摊点,熟肉、果蔬的销售摊点也在大量使用这种“生鲜灯”。

颜色也有分工

在网购平台上,记者输入“生鲜灯”后发现,相关厂家非常多,“专业调色,生意好的都在用”“选对灯,比隔壁档早收摊”“专业提鲜灯光,让猪肉持久保鲜”……类似语句充斥在搜索结果页面。随意打开一家,“生鲜灯”的款式更是有好多种,广告语写着,“生鲜灯”可以促进食欲、增加销售。

“可以根据不同需求提供不同灯光搭配方案。一般来说,猪肉灯是红光搭配冷白光,熟食灯是红光搭配暖白光,水果灯是红光搭配正白光,蔬菜灯是绿光搭配正白光,鸡肉灯是红光搭配正白光,冷鲜柜则用冷白光。”针对记者的提问,店家给予了详细的用灯指导,并给出了“生鲜灯”安装位置,以及灯泡的瓦数。

因为“生鲜灯”瓦数不同,灯珠材质,乃至于是否有调节亮度颜色功能,市场上销售的“生鲜灯”的价格也不同。最便宜的大约10元,而轨道式商场吊灯的价格甚至到了210多元。

市民支持取缔

“其实,很早以前我就发现这个问题了。有一次我买的时候挑得好好的,等回家打开袋子一看,红肉的颜色都快发黑了。当时,我就拿着肉找了回去,以为是摊主给我掉包。没想到,肉放到人家灯底下,又红红的特好看。你说,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在位于晋阳街附近的一家农贸市场内,正在选购猪肉的赵仙玉告诉记者,“这个灯确实是误导了我们,应该被取缔。”

说着话,赵仙玉将刚刚买好的一块猪肉凑到“生鲜灯”下说:“你看这样子多漂亮。”随后,她将猪肉远离“生鲜灯”,“你再看,同一块儿肉,反差大不大?”

“主要是这个灯太晃眼了。有些肉铺灯距离案板只有二三十厘米的样子,恨不得把灯直接就打到肉上面。”市民曹先生说,“在强光的照射下,看得人眼都发晕。现在,都讲究节能,一个摊位上,少的一两盏,多的十几盏。不管白天晚上都亮着,这得浪费多少电。”

市民张娟红对“生鲜灯”则不以为然,她表示:“我买肉基本固定了摊位,老板都熟了。只要肉新鲜,打不打灯我觉得无所谓。”

商家反应平淡

虽然即将被取缔,但目前仍开着“生鲜灯”的摊主们反应却比较平淡。

“我这里临近路边,过往顾客往里一瞅,水果挺好,自然就会进来买。平心而论,这个灯还是起了作用的。取缔这个灯,对我的经营肯定会受影响。”一家水果摊主说,“但既然国家要取缔,肯定是它存在问题,我们当然要支持国家的决定。”

而在田和肉类批发市场内,摊主孟先生就显得更加积极。“我前一段时间就听说了。打了光的肉确实更好看,但要说,这对生意有多大促进作用,还真说不上。毕竟,大家都打灯,就等于都不打。”他指着“生鲜灯”说,“要我说,取缔‘生鲜灯’也是好事。这个说起来也是个‘电老虎’,真要不让打,我的成本还能降一些呢。”

“我们是连锁肉店,经销的肉品质有保障,大家也都信任。所以说,这个灯打不打,其实无所谓。”我市一家连锁肉店内,摊主说,“原先是看到别人打,觉得应该随大流,所以就安了。真要是国家不让用了,我取了就行。”

新规禁用“美颜”

7月2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在新规定中,针对各地市场广泛应用的“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提出“生鲜灯”的使用规范,提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现阶段,我们主要任务就是加大宣传力度,让大型农批市场和连锁超市摸排自查、限期整改。”据了解,在8月初,太原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就与我市太原河西农产品有限公司、山西五龙口海鲜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等十家全市大型农批市场和连锁超市进行了沟通宣传,要求他们及早筹划迅速行动,按照摸排自查、限期整改和督导落实的工作步骤,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进行整改,确保《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得到全面有效执行。(记者 张勇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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